招聘14人13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乐山市金口河区于2026年4月24日赴重庆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本公告及《乐山市金口河区2026年赴重庆大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二、考核招聘人员的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