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单位业务工作开展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精神科医师3名,欢迎符合要求的人员前来应聘。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综合素质、知识技能和身体条件;
3.没有因违法犯罪或治安管理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形;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聘用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要求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所学专业 |
其 他 |
工作内容 |
| 精神科医师 |
3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大专:临床医学; 本科: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
1.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可放宽至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可放宽至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或因规培等原因未注明执业范围的。 |
从事精神专科临床工作 |
(二)编外聘用人员具有下列情形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或退回:
1.经使用单位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的。
2.不服从所在单位日常管理,不完成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的。
3.违反工作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背职业道德,诚信守信原则的。
5.因工作不负责,造成负面影响或负面舆情的。
6.违反法律法规的。
7.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8.按照相关规定,其他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的情形。
9.其他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9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编外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1.网上报名链接:

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1个附件,包含岗位要求的相关清晰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医师执业证书等)。
2.线下报名方式: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岗位条件所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成都市民政精神卫生中心(成都市德康医院)人事部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招聘报考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编外招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1.公开报名
应聘者须在该招聘岗位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完成应聘岗位报名。逾期报名者不予处理。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对报名人员的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成都市民政精神卫生中心(成都市德康医院)组织的考试。
4.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拟聘人员需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5.考察
我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按照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初步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我单位微信公众号挂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录用。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及考核相关信息均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成都市民政精神卫生中心(成都市德康医院)微信公众号。应聘者收到考试、体检等消息提醒后,请务必及时确认是否参加下一招聘环节,未按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消息通知,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康河八组318号(地铁四号线马厂坝站下车后步行约800米)
联系电话:028-87071057(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