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5个岗位
雅安康馨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12日,由雅安市人民医院全额出资设立,现为雅州集团雅安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雅安市人民医院共同控股的国资企业。公司以全生命周期的大健康服务为核心,业务涵盖养老护理、医疗照护、母婴照护、洗涤服务、餐饮服务、健身服务、物业管理、零售百货、视光配镜等多个领域。现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以下岗位:
一、聘用方式
招录人员与雅安康馨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福利
执行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三、工作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安康路8号。
四、招聘岗位
| 岗位序号 |
部门 |
人数 |
招聘岗位 |
岗位职责 |
岗位要求 |
| 1 |
后勤管理中心 |
1 |
医技辅助 |
从事中药方面的相关工作。 |
年龄:35周岁以下 学历:大专及以上 其它要求: 1.中药学专业; 2.大专学历须持有初级中药师或以上资格证书; 3.应届毕业生可放宽条件,须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 4.符合2、3条任一条件者,均可报名; 5.具有中药行业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工作流程及操作; 6.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7.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强。 |
| 2 |
后勤管理中心 |
1 |
助理秘书 |
主要从事科室辅助性工作,协助完成部门日常事务。 |
年龄:35周岁以下 学历:大专及以上 其它要求: 1.具有医学、护理学、药学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 2.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工作责任心强。 |
| 3 |
陪护中心 |
10 |
护理员 |
从事医疗、养老、母婴护理相关工作。 |
年龄:55周岁以下 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接受应届毕业生) 其它要求: 1.具有护理、家政、助产等相关专业或背景者优先; 2.持护士执业资格证、养老护理员证、母婴护理员证者优先; 3.具备养老陪护、病患照护或母婴护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心健康,富有耐心、爱心、责任心与服务意识; 5.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 |
| 4 |
雅壹健身中心 |
1 |
运动康复师 |
从事运动康复相关工作。 |
年龄:45周岁以下 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其它要求: 1.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运动人体科学等相关专业; 2.持有康复治疗师(士)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熟练使用DMS、冲击波、超声波等物理治疗仪器; 3.熟练掌握使用FMS、SFMA等筛查工具; 4.拥有一年及以上康复机构康复师经验(非实习)、健身机构运动康复经验,或省级以上运动队运动康复师从业经验,具备较强的执行力; 5.拥有个人线上IP及粉丝者优先。 |
| 5 |
雅壹视光中心 |
1 |
验光定配师 |
1.主要负责检影验光,综合验光仪验光,视功能检查及分析。 2.负责验光、镜片加工与校配,具备视光产品知识。 3.负责客户接待、产品推荐及订单管理及售后跟进、会员管理及客户投诉处理。 |
年龄:45周岁以下 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眼视光学、临床医学(眼视光方向)、验光与配镜技术等相关专业 其它要求: 1.持验光员/眼镜定配工高级(三级)及以上资格; 2. 具有3年以上相关经验,能独立完成成套验光和眼镜加工流程。 3. 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类专业可放宽至中级(四级)及以上。 4.能熟练操作和维护主流品牌的验光及加工设备。 5.熟悉各种镜片材料、功能及框架材质的特性。 6.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服务意识,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与严谨性及团队协作精神,服从上级领导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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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五)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六)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5月1日至5月8日18:00前。
(二)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PDF格式)、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等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邮箱:yaankangxin@163.com,并注明个人联系方式(姓名+应聘岗位序号)。
咨询电话:康馨公司人力资源部,0835-589704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及报名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因个人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雅安康馨商务服务公司组织,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通过的人员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面试小组研究,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未接到影响聘用意见,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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