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地处龙马潭区红星街道,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生指导、健康教育等为一体的公立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中心为一院两区,老院区位于龙南路440号,建筑面积1600余平方米;新院区位于龙南路707号,建筑面积5000余平方米;现有职工102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4人,高级职称4人,中级35人。
中心设有全科、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眼科、耳鼻喉科、公共卫生科、口腔科、医学影像和医学检验科等科室,后期将开设眼科、耳鼻喉科,现拥有CT、DR、彩超、心电图、脑血流图、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中频治疗仪等医疗设备。2021年起成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社区实践教学基地和全科住培基层实践基地,也是区级预防接种实践基地,为辖区居民提供全面、优质、便捷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岗位需求
因工作需要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诚聘1名医师。
应聘条件
No.1
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队合作意识强,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学历要求、专业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岗位需求)。
中级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No.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有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和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政办公室(原老红星卫生院二楼)。
4.报名提交资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打印表);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4)填写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
(5)因应聘者个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别人代替其报名,但需提交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须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收复印件。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三)考核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的具体形式、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登记的手机通讯畅通。因考生手机通讯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若因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2:1,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组应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由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领导组研究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众号公示3天。
(七)有关问题说明
1.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2502690
监督电话:0830-3999682(龙马潭区红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