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120人1个岗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县委、县政府依法决策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组建仪陇县法律顾问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与人数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结合工作实际需要,拟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中选聘8至120名专业人才,担任仪陇县法律顾问团成员。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负责、公正地提出法律意见;
(三)法学专家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研究或实践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执业律师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突出;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六)符合选聘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一)对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草案、重大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风险评估;
(二)参与县委、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与论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三)参与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经济合同、合作协议、PPP协议等的研究论证,协助起草、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书;
(四)参与处理涉及县委、县政府的民事、经济、行政等非诉讼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五)参与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与行政调解工作;
(六)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参与案卷评查,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并出具书面意见;
(七)参与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的处理、协调;
(八)参与招商引资谈判,草拟相关协议,协助开展合同与风险管理;
(九)就政府采购、招投标、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债券发行、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国有融资平台债务化解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或提供咨询;
(十)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十一)根据安排列席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和其他专题会议;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司法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报名材料请递交或邮寄至:仪陇县司法局,联系人:陈雪梅,电话:18780778559。电子版同步发送至:1101331367@qq.com。
2.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仪陇县法律顾问团成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单位在报名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对报名人员的政治表现、专业能力及遵纪守法情况予以说明。
4.须提交身份证、律师执业证、资格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专业背景、业务能力、年龄结构等因素,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三)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仪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入选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
(四)聘任
公示结束后,县司法局提出聘任建议,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颁发聘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