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雄安校区第二实验学校2025年度公开选聘第二批教职人员6名公告
北京四中雄安校区第二实验学校2025年度公开选聘第二批教职人员6名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6人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3日8:00至2025年5月19日8:00

为提升雄安新区教育人才队伍整体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做好教师教育能力提升工作,结合北京四中雄安校区第二实验学校实际情况,现公开选聘教职人员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选聘教职人员6名。

  三、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扎实,能胜任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服从安排。

  4.身心健康。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1.骨干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年龄可适当放宽),中学高级职称,获得报考学科省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可放宽至中学一级教师;拥有省市(县)名校(如公办示范校、重点校或优质民办学校)工作经历,曾被评定为省市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优秀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等。

  2.有经验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有地市级及以上公办示范校、重点校或优质民办学校工作经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没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3.应届毕业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要求专业与岗位相符。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在2年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在择业期内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无社保缴纳记录;户口、档案等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有工作经历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岗位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

  骨干教师纳入新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其他教师按照新区现行教师薪酬管理办法实行,薪酬标准与对应级别编制教师一致,同时作为新区教师队伍重点培养后备力量,择优纳入新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有经验的教职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教职工首次聘期一般为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3.全体教职员工接受北京四中雄安校区提供的岗前培训、教学实习、师徒帮带等形式的业务培训。

  五、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2025年5月13日8:00至2025年5月19日8:00。登录https://www.ixczk.com/网站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2.资格审核。依据报考人员简历信息和岗位基本要求的匹配度,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半结构化面试。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半结构化面试,确定进入专业面试人员。

  4.专业知识面试。对半结构化面试合格的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面试,原则上不低于报考岗位3倍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5.专业考核:专业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进入下一环节。

  6.资格复审及综合考察。

  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简历(须签名承诺,未签名者报名无效);(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英语考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证明,包括毕业时间、专业、学制等;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应在入职前取得教师资格证);(4)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党员证明;(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简历(须签名承诺,未签名者报名无效);(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4)学科骨干教师证明或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常重要,业绩材料将作为骨干教师评价依据之一,请完整提供);(5)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6)党员证明;(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资格复审、综合考察(政审、面谈、心理测试),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公示环节人选。

  7.体检及公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入职及上岗。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和入职手续。新入职人员须按学校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六、递补

  因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进入拟录用环节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核与诚信考察将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如发现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任何形式的伪造、隐瞒、贿赂等行为和情形,即时取消其参聘资格。

  2.在选聘工作各环节,请应聘者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信畅通,注意查收或回复消息。

  3.以上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长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

  4.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312-3478002

  技术支持电话:0312-560981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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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四中雄安校区第二实验学校2025年度公开选聘第二批教职人员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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