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69人349个岗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朝阳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满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2026年第一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二级及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共46家单位,招聘469人。聘用后聘任等级参照岗位信息目录中的拟聘任岗位等级,以及根据单位结合岗位设置要求考察聘用人员情况确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专业对口。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社会人员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截至2026年4月21日(含),已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已落户北京),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部承认);
3.报考管理岗位的,年龄要求38周岁(含)以下(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具有初级(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要求38周岁(含)以下(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要求43周岁(含)以下(198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要求48周岁(含)以下(197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年限(须有相应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4月21日(含)。
(四)应届毕业生
1.年龄要求38周岁(含)以下(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