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政府专职队伍灭火救援力量,经东辽县人民政府批准,东辽县消防救援大队、东辽县应急救援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应急救援队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二、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9名(驾驶员6人、战斗员3人),应急救援队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志愿投身应急救援与消防救援工作。
4.户籍要求:为辽源地区户籍,非辽源户籍报名人员需在签订合同前将户籍所在地迁移至辽源。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岗位条件
1.政府专职队员岗位:
(1)战斗员岗:男性,18—30周岁(1995年3月31日—2008年3月31日出生),具有高中(含)同等以上学历。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满五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3月31日—2008年3月31日出生)。
(2)驾驶员岗:男性,18—40周岁(1985年3月31日—2008年3月31日出生),具有高中(含)同等以上学历,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满五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3月31日—2008年3月31日出生)。要求持有B2(含)以上型号驾驶证,拥有二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能熟练驾驶大型货车。
2.应急救援队员岗位:男性,18—40周岁(1985年3月31日—2008年3月31日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C1(含)以上型号驾驶证,拥有二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能熟练驾驶车辆。
以上政府专职队员岗位与应急救援队员岗位入职后需严格服从工作地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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