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说明
与本表中相邻行性别要求不同,但其他要求相同的职位属男女分设的同一职位。职位设置在乡镇人民政府:永春乡、康普乡、塔城镇、维登乡4个乡镇,各招录1人,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职位。所报职位一经录用,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转任(含公开遴选)到其他单位。非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服役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具备本县(市、区)户籍,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须具备云南省户籍或为云南省生源,“三项目人员”服务地需为云南省,事业单位人员需在本县(市、区)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三项目人员”、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在报名时将生源或户籍、服务地均选择为招考职位所在县(市、区),资格复审时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