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
2025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性别
不限
年龄
35周岁及以下
学历要求
本科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学位要求
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所学专业
研究生专业为:内科学(二级学科)(专业学位)(105101)、神经病学(二级学科)(专业学位)(105104)、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二级学科)(专业学位)(105105)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100201K)、精神医学(二级学科)(100205TK)
其他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临床医学、精神医学专业,具有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具有相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