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1.具有5年及以上高等院校工作经历;2.具有高等院校艺术类、设计类二级学院(或系)副院长(或副主任)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高校教师系列教授专业技术职务;4.所学专业为:本科:设计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计算机类学科门类下设专业及130508数字媒体艺术、130511T新媒体艺术;硕士、博士:050404设计艺术学专业及1357设计(1351艺术)、1403设计学(1305设计学)、0503新闻传播学、0552新闻与传播、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77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设专业;5.本科、硕士、博士其中的两个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且所授最高学位符合招聘岗位规定专业的学科门类;6.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