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5年及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任教师工作经历或具有5年及以上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3.所学专业为:本科:财政学类学科门类下设专业及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120207审计学专业;硕士、博士:1253会计、1257审计、0253税务一级学科下设专业、020203财政学(含:税收学)专业及1202工商管理学一级学科下设会计学、财务管理研究方向相关专业;4.本科、硕士、博士其中的两个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且所授最高学位符合招聘岗位规定学科门类;5.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成果;6.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