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教师(含普高、普高班、中职、义务教育、初中)化学实验员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若干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东莞市教育局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11
岗位名称
化学教师(含普高、普高班、中职、义务教育、初中)
化学实验员
报考条件
专业要求-研究生
A040113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化学方向)
A0703化学
A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
A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A0841材料与化工
A100701药物化学
A100704药物分析学
A1007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专业要求-本科
B0703化学类
B070902地球化学
B080403材料化学
B080404冶金工程
B0814化工与制药类
B082503林产化工
B0826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B0828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