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资格条件
1. 学历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 年龄:
(1)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33周岁以下(1991年6月5日以后出生),曾在全省机关公文写作技能大赛获奖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5日以后出生);
(2)担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四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36周岁以下(1988年6月5日以后出生),曾在全省机关公文写作技能大赛获奖的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1986年6月5日以后出生)。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 具有2年以上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综合文稿写作工作经历。
5. 无国(境)外留学、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