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
40周岁及以下
(1984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学历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位
学士及以上
专业
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关系学等岗位相关专业
其他要求
1.具有3年及以上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国企选拔任用、绩效考核等人事工作,熟练掌握人力资源管理各模块工作流程和运作方式,能合理运用人力资源管理工具独立开展人力资源工作。
2.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3.熟悉《劳动法》等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可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及基础办公设备。
4.从事大中型企业人才培养、干部管理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可适当放宽专业、年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