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和说明
1.具有5年及以上招商引资、产业园区招商及运营工作经验,或在世界500强、国企、金融机构(基金、证券、投行等)及其他大型企业从事市场营销、业务拓展、投融资管理等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效,其中具备2年及以上团队管理经验;2.具备较强的政策分析、产业研究、项目研判能力;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4.如有下列情形之一:①近五年主导落地单个项目投资额6亿元的现代服务业项目(须提供政府备案文件),或累计招商落地项目总规模10亿元以上;②成功运作产业基金规模3亿元以上,且主导基金投资项目中1个以上实现IPO或并购退出(需审计报告);③获省部级及以上“招商引资突出贡献奖”,或主持的招商模式被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作为典型案例推广),年龄放宽至45周岁,学历放宽至大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