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岗位设置及要求 (一)岗位设置 本次计划招聘城管协勤人员300名(限男性),最终招聘人数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和面试通过人数适当调整。主要负责协助于洪区10个街道执法科执法人员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规劝、制止各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以及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辅助性工作,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仅限男性报考。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和轮换,否则不予聘用。 (二)岗位要求 要求年龄在25至40周岁之间(1981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对于中共党员或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期间出生);对于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写作、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符合具体报考岗位中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