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业绩条件:
1. A类名师:(1)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国家级重点联系专家(教学名师)。
2. B类名师:(1)获得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不含农村特级教师);(2)近五年辅导学生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的金牌主教练员。
3. C类名师:(1)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2)全国模范(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及其他相当荣誉者;(3)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其他相当荣誉者;(4)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仅限省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5)省骨干教师、名师及其他相当荣誉者。
4. D类名师:(1)副省级城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政府专项津贴专家、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其他相当荣誉者;(2)副省级城市骨干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或其他相当荣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