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专职教师岗(四)
1
招考人数
1:3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345
主管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招聘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
招聘岗位名称
英语专职教师岗(四)
招聘人数
1
开考比例(含)
1:3
岗位类别及等级
专技十一级
用人方式
事业编制
岗位说明
从事英语学科教学工作
公共科目笔试类别
D类 中学教师岗位 42
考试方式
笔试+面试
是/否
比例
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是否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邮寄材料地址及邮编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政治部 邮编:530000
咨询电话
0771-5601209
联系方式
0771-5849130 0771-5601210
增加考试环节、面试公告、考察体检等其他事宜发布网址
自治区司法厅:http://sft.gxzf.gov.cn/ 广西警官学校:http://www.gxjgxx.cn/
报考条件
所学专业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笔译、英语笔译硕士(专业硕士)、英语口译硕士(专业硕士)、学科教学硕士(英语)
学历
研究生
学位
硕士及以上
年龄
18-35周岁
职称或职业资格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及以上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其他条件
1.需在面试前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体能测评达到合格。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三项均达标,视为合格。 2.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性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