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医师岗
1
招考人数
1:3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47
主管部门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单位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
用人部门
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妇幼保健院)
招聘岗位
精神科医师岗
职位简介
从事精神科诊疗及相关工作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岗
拟聘岗位等级
七级
招聘人数
1
招聘方式
综合考察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
详见公告
联系信息
张老师010-83917005
报考条件
学历要求
仅限博士研究生
学位要求
取得相应的学位
专业要求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05105、100205)
年龄
详见 公告
专业工作年限
1年及以上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政治面貌
不限
其他条件
北京户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一年及以上精神心理科工作经历;具有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
招聘范围
社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