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医师岗2
1
招考人数
1:3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166
主管部门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单位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用人部门
北京市丰台区玉泉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招聘岗位
精神科医师岗2
职位简介
从事精神科诊疗、公共卫生相关工作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岗
拟聘岗位等级
十二级
招聘人数
1
招聘方式
综合考察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
详见公告
联系信息
李老师010-88229082
报考条件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
取得相应的学位
专业要求
本科:精神医学(100205TK) 研究生: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0205、105105)
年龄
详见 公告
专业工作年限
2年及以上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政治面貌
不限
其他条件
北京户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医师资格证及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具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中级职称,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招聘范围
社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