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须上传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
4.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符合优先条件的还须提供下列条件之一的相关证明材料:
(1)在县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旅游行业协会组织的讲解或宣讲相关的比赛中获奖的;
(2)因讲解或宣讲业务突出,受到县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旅游行业协会表彰、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的;
(3)目前受聘于县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讲解或宣讲业务岗位的;
(4)持有泉州市各博物馆、展览馆义务讲解员证书的;
(5)持有相关语言证书,熟练掌握双语讲解的;
(6)具备文旅推广、招商推介工作经验的;
(7)符合年龄放宽者还须提供满足上述(1)或(2)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