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其他
1.曾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之一,或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师、特级教师之一,或具有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2.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教学能手、名班主任、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师德标兵及相当荣誉称号之一;
3.曾获地市级及以上教学技能大赛,班主任技能大赛,优质课比赛一、二等奖项或执教过地市级公开课及以上荣誉;
4.曾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荣誉或在地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学术论文之一;
5.具有3年(含3年)以上年级组或学科组等管理经验或5年(含5年)以上备课组管理经验; 6.独立主持并完成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7.近三年指导学生参加英语学科竞赛获得赛区奖项的教师;
8.具有高中学段、英语学科8年(含8年)以上一线教学经历;
9.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21日及以后出生);
10.具有高中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1.学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备同学段毕业证、学位证。
备注:符合第1项或符合2—7项中至少2项;8-11项必须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