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专任教师
1
招考人数
1:5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音乐教育学院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8
用人部门
音乐教育学院
岗位名称
钢琴专任教师
人数
1
报名须提供的业务水平材料
1.提供本人近年来独奏或演出视频2-3部,个人表演总时长不少于20分钟。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条件
年龄上限
35周岁
学历/学位
研究生/博士
职称/职业资格
专业/学科方向
钢琴
其他条件及备注
1.博士研究方向为钢琴相关专业方向,且本、硕均为国内独立设置专业音乐、艺术院校相应专业毕业;如在国外、港澳台地区院校取得学历学位,主修专业方向须与招聘专业方向一致。2.获得金钟奖、文华奖或原文化部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A类前6或B类前3,学历学位放宽至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