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学历要求: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财政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职称要求:会计、审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执业资格优先考虑;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4.现职级要求:系统内应聘人员应相当于集团公司总部二级专责,或任相当于集团公司总部三级专责满3年;系统外应聘人员所在单位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的,应为现任副科级职务(相当于集团公司总部二级专责职务);其他机构或公司无相应职级体系,特别优秀的应满足北京公司聘任副科级职务的工作年限条件;5.工作年限要求:具有8年及以上合规审计、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及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财务、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有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历者优先;6.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组织协调、团队管理、逻辑思维、公文写作、执行能力;7.素质要求: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有责任感、原则性强,公道正派、廉洁务实、严谨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