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资格条件-其他
1.村党组织书记:连续担任郫都区所辖村党组织书记满2届;社区党组织书记: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郫都区所辖社区党组织书记满1届;
2.原则上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应当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5.未领取基本养老金;
6.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近3年(2022-2024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至少有1次为“优秀”;
7.考核招聘时为成都市郫都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8.上述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一律计算至公告发布当日(2025年9月28日)。
9.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10.拟聘人员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继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1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过一般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以及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纳入考核招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