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口海上风电场场长(正科级/副科级)
1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辽宁公司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1
招聘单位
辽宁公司
招聘岗位
花园口海上风电场 场长 (正科级/副科级)
招聘人数
1
主要职责
1.负责场站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场站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在上级领导及安环部的监督和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场站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及检修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3.负责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落实安全责任,确保目标的实现。 4.负责组织检修计划及技改计划编制上报工作。 5.负责与电网调度进行工作联系,对重要设备的启停,保护装置的切换,按规定提前向电网调度员提出申请。 6.监督运行人员严格执行《安规》、《运规》和“两票三制”,保证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7.掌握设备运行、备用方式,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督促定期试验、巡回检查等工作按时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报考条件
专业任职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电气类、能源类、机械类专业。 2.具备5年及以上新能源场站安全生产岗位工作经验,其中至少具备2年及以上海上风电场生产管理岗位经验。 3.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4.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相关标准。掌握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风力发电生产过程、故障处理及场站综合管理业务,能有效组织生产管理等工作,具备经济性指标分析能力。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2周岁。 6.应聘正科级岗位要求现任正科级职务或具备下一层级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应聘副科级岗位要求现任副科级职务或具备下一层级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