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工程师(副科级/主管及以下)
若干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若干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安全质保处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部门
安全质保处
岗位
辐射防护工程师(副科级/主管及以下)
主要职责
1、负责公司辐射防护程序编修与法规整理;2、负责对承包商辐射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3、负责接口协作单位/部门的辐射防护工作;4、负责个人剂量管理;5、负责辐射防护物资管理。
报考条件
基本任职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安全科学与工程类、核工程类、核科学与技术类、物理学类及相关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具有3年及以上辐射防护、核技术应用、放射化学等涉核工作经验。3.熟悉辐射防护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4.了解核电厂建设、生产管理等基本知识。5.参有核电厂换料大修期间辐射防护经验者优先。6.应聘副科级需现职为副科级;主管及以下需工作满3年及以上。7.年龄不超过40周岁。
选聘范围
国家电投系统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