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要求
1.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名。
2.应届博士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应以独著、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身份,在AMI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
3.出站博士后及京内户籍社会人员应以独著、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身份,在AMI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3篇;博士毕业后参加工作(含博士后在站工作)超过3年的,每超出1年,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须增加1篇。
其中,至多包含导师一作本人二作1篇,至少包含AMI权威及以上等级期刊1篇。
4.出版学术专著或译著(独著)1部,可折抵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博士学位论文获评校级及以上优秀的,可折抵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在AMI权威及以上等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可折抵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在国外学术期刊等发表学术论文按照有关要求认定,可折抵相应高质量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