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精算师
若干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若干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岗位
总精算师
岗位职责
1.分析、研究经验数据,参与制定保险产品开发策略,拟定保险产品费率,审核保险产品材料;2.负责或者参与偿付能力管理;3.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再保险制度、审核或者参与审核再保险安排计划;4.评估各项准备金以及相关负债,参与预算管理;5.参与资产负债配置管理,参与决定投资方案或者参与拟定资产配置指引;6.参与制定业务营运规则和手续费、佣金等中介服务费用给付制度;7.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审核、签署公开披露的有关数据和报告;8.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审核、签署精算报告、内含价值报告等有关文件;9.向保险公司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告重大风险隐患;1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者保险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报考条件
任职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精算、数学、统计、金融相关专业并取得985/211院校或硕士以上学历者优先;年龄原则上在48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2.取得中国精算师、北美精算师、英国精算师、法国精算师或者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国家(地区)精算领域专业资格3年以上,熟悉中国保险精算监管制度,具有从事保险精算工作必需的专业技能;3.从事保险精算、保险财务或者保险投资工作8年以上,其中包括5年以上在保险行业内担任保险精算、保险财务或者保险投资管理职务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6.无刑事处罚记录及纪检监察部门处分记录,无重大监管部门处罚记录,无公司履职回避制度规定应回避的情形;7.同等条件下,有总精算师任职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