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业务素质过硬,高度认同爱众集团企业文化,能够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和团队建设能力,具备一定的活动策划、项目管理和应急处突能力,能独立承担重要报告、文稿的起草工作; 具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熟悉行政、党群等综合管理工作,或具有部门(科室)管理任职经验。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有企业人员须具备区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副职任职基本条件,具体要求参照《广安区区属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及管理办法》执行。 曾受刑事处罚的; 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曾因贪污、受贿等经济问题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在同业竞争影响期内的; 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原单位重大损失,被免职(解聘)的;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所列情形的; 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