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具有经济学或相关专业背景、博士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取得国际公认的学术成果,享有卓越的学术声誉和广泛的学术影响力。 熟悉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律,具有国际化视野、战略谋划能力,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开拓精神与创新意识。应聘院长岗位的,应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现任或曾任国内外知名高校学院院长、副院长,科研机构负责人等予以优先考虑。 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聘期内须全职到校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