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熟悉国家综合产业发展政策和自贸试验区政策,熟悉世界银行评价体系、工商管理、国际贸易、外事、对外合作、行政审批、信用体系建设、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具有较强的谈判协商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具有良好的团队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2.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任职3年以上的国家部委工作经历或央企、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等国内外大型企业领导岗位或党政部门、事业单位正科级(含相当职务)以上;具备8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央企、国企、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含相当职务);3.具有国家级开发区、自贸区工作经验者优先;4.具有5年以上国家、省、市商务、发改、统计、科技、投资、营商环境相关从政经历者可优先;5.原则上应具有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历;6.特别优秀者,学历及年龄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