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依法经营,保守秘密,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利益;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行业、专业情况,有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的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市场竞争意识强; 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认同企业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管理目标,在同类岗位上取得优良工作业绩; 具有对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准确把握的能力,对新能源、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生物制药等产业有过从业经历,掌握运营规律者优先; 具有选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分管招商副总经理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10年以上招商引资、产业规划或企业投资发展相关工作经验,其中需包含8年以上招商团队管理经验,有国家级经开区或大型开发区招商领导经历者优先; 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3年以上:中央企业所属二级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管企业所属一级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市(地、州、盟)的市管企业、直辖市的区管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同类型大中型民营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党政部门、事业单位正科级(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 具备出色的产业分析与战略规划能力,能准确把握区域产业发展趋势,主导制定招商战略; 具备卓越的团队领导、激励与决策能力,能有效统领团队完成战略性招商目标; 过往有成功引进重大产业项目经验(含世界500强及行业龙头项目,单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近三年引进内资项目累计投资不低于30亿元、引进外资项目累计投资不低于3000万美元;带领20人以上团队连续超额完成目标;在招商模式创新、存量资产盘活和产业集群培育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果; 在考评中将对候选人储备的项目资源库质量与规模进行专项评估,对已建立稳定的世界500强、上市公司、行业龙头及关键产业链企业资源的候选人予以优先; 对于特别优秀的应聘人员,年龄、任职经历年限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符合报名条件: 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损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