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服务热情;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与用工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名的人员。 年龄35周岁(含)以下,中共党员,党龄3年以上,具有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国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具有2年以上党务、纪检或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以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招收应届毕业生; 具备较强的执行落实能力、专项工作策划组织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扎实的文字表达能力; 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良好的沟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