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工作;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本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现役军人; 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 国有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