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国资委党委党建指导员
1
招考人数
1:3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中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中山市国资委党委党建指导员
招聘人数
1
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验。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等,不得报名。 报名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已签聘用合同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考条件
政治面貌
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学历信息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出生日期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