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年龄不超过30岁(199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护理工作,有志投身护理事业; 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以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或同类处分的;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