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员
20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20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澧县人民检察院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听证员
招聘人数
20
任职要求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年满23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在本县行政区域内。 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聘: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人民陪审员; 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听证员选聘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公职的;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报考条件
学历信息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