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具有威海或烟台、青岛地区户口,具有从军、从警经历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文化程度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在19-32周岁之间(1992年12月31日至2006年12月30日出生);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应聘: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