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经认定的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满足以下四类其中一项):女性满四十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人员和男性满五十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享受“低保”待遇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现役军人配偶按照相关政策执行);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需连续中断缴纳保险费1年以上)。北京市丰台区户籍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遵守宪法和法律。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本次招聘实行统招统分,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服从街道城市协管员队伍体制改革的统一安排;考察对象需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本人体检合格证明和无犯罪记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