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辅助人员
30
招考人数
1:3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30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久治县公安局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职位名称
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
30
任职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体形端正,面目无明显疤痕、无文身、无残疾。 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者达不到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中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休民警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3参加公安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辅警、村警优先录用(提供工作证明,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报名期间(2026年1月9日09:00时至1月13日17:30时)将加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kaoshijiafen002@163.com(压缩包格式:久治县公安局+姓名+加分)进行确认加分,逾期提交则视为放弃不享受加分政策。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与报考者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人员受到刑事处罚的。 有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相关疾病和病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