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社会人员,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和24小时执勤备勤工作制度,服从分配工作的社会青年。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年龄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含中专)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上无纹身,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退役士兵、消防队伍退出人员、有消防职业技能证书人员或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写作功底,以及有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要求服从管理,吃苦耐劳,具有消防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持有A1、B2驾驶证人员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