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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师
1
招考人数
1:3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1132271262130001
报考单位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44
主管部门
北京市房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单位名称
北京市房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房山区精神病医院)
用人部门
北京市房山区精神卫生保健院(房山区精神病医院)
岗位代码
1132271262130001
招聘岗位
临床医师
职位简介
负责精神科临床诊疗工作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岗
拟聘岗位等级
十三级
招聘人数
1
招聘方式
笔试+面试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否
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
1:3
联系信息
联系人:高凌云;联系电话:010-69301256;邮箱:jingbaoyuan_rsk120@163.com
备注
报考条件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
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要求
本科:精神医学100205TK、临床医学100201K;研究生: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临床医学105100、100200
年龄
38周岁及以下
专业工作年限
不限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是
政治面貌
不限
其他条件
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招聘范围
不限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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