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年满18周岁,大专、本科学历不得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9日至2008年1月1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9日至2008年1月19日期间出生); 绍兴全市范围内(含下辖县、市、区)常住户口或绍兴地区缴纳社保满1年。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父母、配偶、子女在拟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6年1月19日,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