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岗位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4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经济类、财会金融类专业或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具有银行或非银行类金融企业从事信贷、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不良资产经营或管理、营销管理等相关从业经历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公司内报名应聘的,应有同一层级(中干副职)工作经历或者下一层级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符合《公司法》、监管要求规定的相关条件,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的资格要求。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对曾任职单位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任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