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 喜爱幼儿,热衷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信念。 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放宽至45周岁;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优先); 具有中小学二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助理岗可放宽); 具有2年以上保教管理经验或5年及以上幼儿园一线工作经验,有成功的团队带领或项目负责经历; 喜欢从事管理工作,具有较好的计划推动力、团队协作力、语言表达力; 热爱学习,具有专业底蕴,有主持园级以上教研、培训、课题经验者优先;获得区级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