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 教授:承担教学任务和研究生培养任务;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及时了解和准确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做好学科建设、梯队建设及实验室建设;参与社会服务等公益性活动。
2. 副教授:承担教学任务和研究生培养工作;主持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课题;在国内外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作为学科梯队成员起重要支撑作用;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参与社会服务等公益性活动。
3.讲师:担任本科生导师;承担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等;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参与实验室建设和日常管理;参与社会服务等公益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