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要求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个字以上。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其他条件。 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本人及父母、配偶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本人及父母、配偶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