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5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教师年龄:原则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曾因违反师德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规定不宜应聘的其它情形。